“三会一课”制度
1、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不少于1次。主要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组织的重要决议、指示。
2、支委会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听取支部委员的工作汇报,总结上月党建工作情况,研究本月工作。
3、党小组会每月不少于1次。主要由党小组长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本小组党员学习理论、提出合理化建议等,支部定期进行督促、检查。
4、党课每半年不少于1次。主要联系实际工作和党员思想状况,采取集中授课、收看电教片、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对全体党员进行经常性的党性党风教育、政策形势教育、实用技术教育等。每次党员到课率原则上达到90%以上。
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党课的会议记录要完整、清楚,专本专用。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参加人员、缺席人员及原因、会议内容、形成的决议和决定。
发展党员工作制度
1、按照党章“控制总量、提高质量、优化结构、发挥作用”的总要求,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党员发展计划。
2、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培养和教育。入党申请人提出申请,党支部要在一个月内派人谈话,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培养联系人。党支部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
3、做好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和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经过支委会讨论同意并上报局党委备案后,列为发展对象。发展对象应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党支部必须对发展对象进行政治审查,形成结论性材料。
4、接受预备党员严格按照党章规定的程序办理。做好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预备党员的预备期为一年,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和局党委批准,给予转正。
党员学习制度
1、组织领导:党支部书记负责制定学习计划和组织实施学习活动;全体委员带头参加学习,做好学习辅导;全体党员按时参加学习教育活动,不得无故缺席,确保人员、时间、内容三到位。
2、学习内容《党章》和党的路线、方计、政策;中央、市、区、会重要会议精神;法律法规;现代经济、科技、社会、文化等相关知识和习主席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等。
3、学习形式: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每月组织2次集中学习,每次学习时间不少于2学时(课时),全年不少于48学时。有重要、紧急的学习任务随时安排,每名党员按照支部安排的学习内容开展自学。
4、学习要求:党员学习要认真记好笔记,支部书记要定期批阅检查,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学习或者学习不认真的,及时进行批评教育。
组织生活会制度
1、组织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主要是汇报思想、工作情况、开展批评与相互批评。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主持人应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党员要自觉参加组织生活会,因故不能参加者,要提前向会议主持人请假。
2、组织生活会可以邀请教师、群众代表列席会议。列席人员可以提出意见建议,组织生活会检查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每名党员都要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党组织帮助解决的要及时报告。
3、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党员活动日制度
1、支部要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每月自主确定“党员固定活动日”时间,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党日”、“党员锻炼日”活动。同时要积极登记活动内容和参加情况,定期公布,将党员参加党组织生活情况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员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党的活动,应事先请假。
2、党员每季度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学习情况不少于一次,党小组长每季度向支部回报本组党员的思想状况。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参加组织生活,视为自行脱党。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
1、严格遵守政治纪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决同党中央保持一致,确保中央政令畅通。
2、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重大决策、重要活动及重要事项安排,机关制度规定的形成,干部的任免推荐和大额资金的使用,班子成员要认真讨论,发表见解,供组织决策。
3、自觉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办事,严禁借选拔任用干部之机谋取私利。
4、严格遵守经济工作纪律,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不准个人经商、办企业,不准在经济实体中兼职或取酬,不准从事有偿中介、有偿家教活动。
5、认真执行礼品登记制度和收入申报制度。严禁收受礼金(包括有价证券、信用卡及其他支付凭证等)、礼品和各种红包。
6、严禁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准用公款为住宅配备电脑,不准用公款为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不准擅自用公款配备、使用通信工具。
7、认真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制度,不准违反规定公车私用、用公款装修、购买住房,不准违规多占住房。坚决制止借婚、丧等事由借机敛财。
8、公务活动要按规定标准接待,到基层检查调研要轻车简从,不准大吃大喝,不准用公款参与消费娱乐活动。
9、不准公费出国(境)旅游。不准接受下属单位的宴请、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等。
10、管好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严禁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家属、亲友及身边的工作人员谋取利益。
党员保密工作责任制度
1、不泄露自己知悉的党和国家秘密。
2、不在无保密保障的场所阅办保密文件、资料。
3、不使用无保密保障的电信通信传输党和国家秘密。
4、不在家属、亲友、熟人和其他无关人员面前谈论党和国家秘密。
5、不在私人通信和公开发表的文章、著述中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6、不再社交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特殊情况需携带的,应由本人或指定专人严格保管。
7、不在出国(出境)访问、考察等外事活动和赴外地进行公务活动中携带秘密文件、资料;因工作确需携带的应由保密工作部门协助采取严密的防范措施。
8、接受记者采访时,非经批准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
9、不将阅办完毕的秘密文件、资料私自留存,应按规定及时清退归档。
10、不擅自复制或销毁秘密文件、资料。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每年开展1次。按照党员责任目标管理要求,制定评议党员细则,明确评论要求。
2、按照民主评议党员有关程序办事、重点抓好党内互评、群众评议和支部考评工作。对不同层次党员,分别制定教育管理措施,促其转化和进一步发挥作用。
3、认真做好评议党员工作总结,并报上级党组织。
4、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举行。
民主生活会制度
1、按照《中国共产党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要求,支部民主生活每年至少召开1次。
2、认真做好会准备工作。要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交心,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和看法;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检查重点。
3、要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到知无不言,言无不尽,敢于讲真话,讲实话。要认真做好民主生活会记录。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及时在一定范围内通报。要通过民主生活会,达到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加强监督,增进团结,提高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问题和矛盾的能力。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党费由本人每月按时足额交纳,并将党费缴纳情况记入《党支部工作手册》,特殊情况亲自缴纳有困难的,经支部同意,可委托他人代缴或邮寄。党员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缴纳党费,应按组织程序作自行脱党处理。
2、党费由专人管理,建立专账。支部每月向有党费留存权限的党组织上交1次,每季度向党员公布1次,每年度向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报告1次党费收缴和使用情况。
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内容:除涉及党的机密不宜公开或党员有较大异议暂缓公开的,一律向群众公开。其内容包括党员领导干部分工,党建工作年度计划、重点任务目标及上年度目前完成情况;党员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征求群众意见、整改措施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发展党员、党费收缴情况以及党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情况;干部调动和任免情况;党内各类先进评比推荐情况;违规违纪党员干部的处理情况;上级党组织和本支部认为需要公开的其他内容。
2、党务公开的形式:主要通过党的会议、交件或召开干部职工大会等形式进行。并把党务公开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