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限时办结制是指对学生及学生家长咨询办事或来电来信来访,要有明确的办结时间并以书面形式进行回复。
第二条 学生及学生家要求办理的事项,凡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马上办理。
第三条 对需要本单位集体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不超过5个工作日办结;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
第四条 属于主办部门需要会同相关部门办理的事项,主办部门应抓紧会商,并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因客观原因不能按时办结的,主办部门应在5个工作日内回复办理情况。
第五条 属于需要调查论证的事项,应先在5个工作日内答复,说明情况,并及时组织论证,并将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回复学生或学生家长。
第六条 需学院审批的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提出本单位、本部门的初步意见;特殊事项或重大事项,以学院要求的时限为准。
第七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suncitygroup太阳官方网站党政联席会议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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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