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堂教学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形式,是学生获取知识的主要渠道。课堂是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课堂教学是具体落实教学大纲的重要环节。为了保证我部的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大外部教学管理规定:
1.任课教师应认真备课,并根据教学目的、教学的主要内容、进度和重点、难点写出教案或详细的讲课提纲。
2. 任课教师应完成应承担的教学任务(含备课、出题等)。
3. 任课教师的课堂讲授原则上要少而精,着重培养学生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4. 任课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的个体发展和听取学生的意见,注意改进教学方法。
5. 任课教师在课堂上或课后都应认真答疑,言语使用恰当,决不能挖苦和讽刺学生。
6. 任课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适时、适量布置作业,并及时批改、讲评学生的作业。
7. 任课教师应根据期中、期末学生的考试结果对本班学生的学习情况做出分析,以便调整下一步的教学。
8. 任课教师应以身作则,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调、停课或合班上课。由于公假,生病或其它特殊原因必须调、停课时,应提前告知部领导或部办公室允许,才能办理调、停课手续。
9. 任课教师应根据学校的有关学生管理规定,在课代表的配合下做好相关学生上课考勤记录。
10. 任课教师上课时服饰着装应得体大方,语言举止端庄文雅,注意言传身教。
11. 任课教师要贯彻教书育人的原则,与辅导员加强联系,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
安顺学院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
2013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