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教学部的教学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在执行学校关于停课、调课规定的基础上,特作如下补充规定:
1、因公出差或因公外借需要进行停课或调课的,首先需出示公函,在向部主任提出申请获批准后,填写停课/调课申请表,附相关公函复印件,申请表由部主任或部副主任签名后,交与教学部办公室存档,补课时间和地点由任课老师与教研室主任和部办公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公室负责通知相关班级有关调课事宜,教师 不得私自与学生协商后停课、调课、补课。
2、教师因病或因急事来不及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先向部主任或部副主任进行口头请假,然后通过部办公室通知所任教班级停课。事后应回教学部办公室办理补假手续,填写停课/调课申请表,附病假单或事假单,交部主任或部副主任签名后,交部办公室存档,并与部办公室协商补课时间和地点。
3、学校有重大活动需要某些老师停课的,凭学校通知、部主任批准后由教学部办公室通知相关班级停课/补课,补课时间、地点由任课老师和部办公室协商决定。
4、我部教师停课、调课请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对未经批准擅自停课、调课的,按学校的有关条款处理。
安顺学院大学公共外语教学部
2013年10月